清明扫墓出事 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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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2: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余卫强实习记者胡进雨) 昨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管理工作,维护清明祭奠活动秩序,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人身安全和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通知指出,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殡葬服务场所加强督导,严格各项服务规范和办事程序,加强责任意识,防止发生骨灰错放、丢失等问题。要对群众祭奠活动范围、时间、路线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协同有关部门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秩序。要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缩短群体滞留时间,必要时可有序配置临时祭奠活动场所,避免发生人流拥挤现象,排除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