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民蒙冤13年终获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3:10 现代快报 | ||||||||
河南消息2005年3月15日晚8时,河南省检察院和鹿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位于开封的河南省第一监狱,向在此服了13年刑的胥敬祥宣布: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机关决定对他不予起诉。紧接着,监狱宣布无罪释放胥敬祥。至此,河南省首例无罪抗诉案终于尘埃落定。蒙冤13载的胥敬祥终于重获自由! 13年前,胥敬祥因为身上穿的一件织错花纹的毛背心,被当作几起入室抢劫盗窃案的
3月16日,胥敬祥终于回到了阔别13年的家乡———鹿邑县杨湖口乡阎胥庄村。胥敬祥回到家里才知道,父母因为他的事,连气带恨,已经于1994年和1997年相继去世。 胥敬祥说,他回家后,才发现自己已是家破人亡,除了父母去世外,妻子因为李传贵(胥敬祥案的预审员)的案子,三次被拘留。两个女儿背着“劳改犯的孩子”的包袱,没上完中学就辍学了。后来,妻子因为受不了打击,两年前带着两个女儿到南方打工,一去杳无音信。胥敬祥被抓时,他的小儿子才几个月大,后来被寄养在亲戚家。在监狱里,胥敬祥每次收到儿子写给他的信,都要伤心好长时间。胥敬祥回来时,儿子已经13岁,个子已经和他差不多高。由于长期没人,胥敬祥家多次遭盗贼光顾,“值点儿钱的东西都被偷光了”。 据胥敬祥介绍,他出来后,当初的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没有一个人来找过他。胥敬祥反倒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我经常被人跟踪,有人还告诉我,不准接受记者采访,不准上告,否则后果自负”。胥敬祥称,他现在满身疾病,想在家歇两天,然后到南方把妻子女儿找回来,让一家人团聚。目前,胥敬祥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国家赔偿的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