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清偿情况月报制度下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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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谭跃)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按照建设部《关于做好2005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月报制度将从4月份开始实施。
根据工程款清偿情况月报制度,各地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的上月清偿情况,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建设厅,同时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月报表”传真至省清欠办。省建设厅将汇总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的各地还款情况,并每季度向全省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