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证 子女城区就近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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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3: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李清)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外来人员取得居住证,就可以享受与市民基本同等的待遇。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已出台《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凡是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的6-15周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时将享有与本市城区居民子女的同等待遇。
入学:相对就近入学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在全市统一的报名登记时段内,与当地居民一样到所在地中小学报名登记点办理子女的入(转)学报名登记工作。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根据《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现居住地学校分布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 转学: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办理入(转)学登记,需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成都市居住证》、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原籍的户口簿、《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若为非起始年级新转入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和原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和转学证明、《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填写的相关登记表。 但是,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将不接收转学生,对非毕业年级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转学,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学期和学年中途不予受理。 已经在本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同本市城区居民子女一样,原则上不再办理在城区内转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