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了“屁股”的板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4:05 山西新闻网 | ||||||||
[新闻回放]据本报今日报道:上海市交管部门规定,从今年1月起,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引发的有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将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每月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上一个月的倒查情况,连续两个季度均位居“黑榜”前三位的培训单位,将被停止开班两个月。今年前两个月已有13家培训单位被通报,涉及交通事故13起。 我们注意到,上海市交警总队的这一规定是专门针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也即所
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学车热”一年热似一年的今天,驾校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在驾驶员培训方面存在“偷工减料”和“缺斤短两”等问题。但我们更不能否认这样的一个现实,即驾校并没有权力给它的学员发放驾驶执照,没有让新手上路的权力。既然如此,上海市交管部门有什么理由来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呢? 从见诸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窥得某些驾驶执照考试的内幕:某些参加驾照考试的学员,居然分不清红灯还是绿灯、居然听不见汽车喇叭的尖叫,但他们只要交了钱,便可拿驾照。而前不久湖南省公安厅厅长则曾痛斥:现在连警察考驾照都不得不送红包,这种驾考腐败影响极其恶劣,必须立即出重拳整治。当然,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笔者不敢断言上海市的驾照考试必然存在类似的“驾考腐败”问题。但是,如果上海市交管部门把司机新手事故发生率偏高的原因,完全归结于负责驾驶员培训的驾校,而将自己本应负责的驾驶员考核把关责任推个干净,难免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诿过于人的嫌疑。 狠抓对驾驶员培训管理,提高新驾驶员素质,杜绝“马路杀手”上路,笔者完全赞成。但是把本应落在自己“屁股”上的板子,打到了驾校的“屁股”上,不仅显失公平,而且能否起到提高驾驶学校的培训质量、以及降低新手上路事故发生率的作用,实在令人怀疑。柏墉(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