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受贿188万 绥化原市长王慎义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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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4:23 重庆晨报 | ||||||||||
同时,王慎义也是继“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卖官案”———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后又一位绥化市领导在北京二中院接受审讯。而马德与王慎义原本是一个领导班子的合作者,马德被抓后,“首先揭发检举出了王慎义”,马德因此被检方认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王慎义承认检方指控 上午9时30分,身穿黑色高领毛衣、蓝色西服的王慎义被两位法警押上法庭。他明显比媒体上刊登的他任职时的照片瘦了许多,头发花白稀疏。 对于检方举出的每一笔证据,王慎义都明确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对检方指控的收钱行为和金额,他没有异议。收受13人17笔188.9万元 据检方指控,今年57岁的王慎义在担任绥化市市长期间,利用负责政府全面工作的职务上的便利,在减免涉建项目税费、决定市政府拨款、任用政府人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3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及财物,共计188.9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 律师透露,王慎义收到单笔最大的数额是50万元,最小一笔是1万元。 两位律师作无罪辩护 王慎义的家属为其聘请的这两位律师分别给王慎义做了无罪辩护。高子程律师说,王慎义并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有的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有的没有为他人牟取利益。同时,王慎义还有认罪态度好、主动坦白交代、自首、揭发检举情节。两位律师认为,虽然王慎义有收钱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而只应受到党纪处分或处罚。 不过,王慎义的律师说,他们并没有在起诉书中看到检方认定王慎义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现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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