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院财务科长挪用600万公款赌博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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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6: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特约记者崔洁 水金 记者肖军 实习生徐志萍)南京溧水县中医院原财务科长王世强因挪用单位599万元公款用于赌博。被南京检察机关提出公诉,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世强有期徒刑十五年。 经查,王世强江苏商业专科学校毕业,先分配到溧水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工作,后来被调入溧水县中医院工作,1995年8月,王世强被任命为该医院财务科长。
从1996年起,王世强不仅账目不全,而且没有装订过一本完整的账册,所有会计凭证均用一个个塑料袋包裹着。办案人员从一张张散落的凭证逐笔核对支出,同时分别到溧水县中医院有账户的银行进行逐一核对。 王世强从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先后多次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赌博,挪用资金的金额高达599万元。 据王世强交代,他经常与以叶某、高某、金某、夏某等4名赌徒为主的20余人在一起赌博,每次输赢均在数万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叶某、高某、金某三人合谋,在叶某家和葛某家事先装好监控及接收器实施诈赌4次,叶某、高某两人因此赢得近百万元,金某分得4万元。检察机关遂对叶某、高某、金某等3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经常赌博其他人员也做出了处理。 2004年8月23日,王世强投案自首。9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世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2月7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世强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24日 第十一版) 相关专题:我国打击赌博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