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措施确保消费维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58 每日新报 | ||||||||
12315发布消费警示张琦吴立峰钟欣 新报讯 【记者张琦通讯员吴立峰钟欣】记者从市工商局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该中心自去年3月15日开通至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6063件、举报4548件。近期,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专门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做好十个方面。
这些方面主要包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向经销商索要购物凭证,并注意保存证据,以免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纠纷时无法举证;注意“三包”退换货时限,特别是在购买大件商品后,要及时使用,不要因自身原因失去退换有质量问题商品的条件;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对透明的包装袋,还应注意观察袋内是否有异物或出现霉变,发现问题,要及时找经销商解决;维修商品时,要主动向维修商索要维修凭证和维修记录,并要求注明维修的部位或更换的零配件,需要更换的商品,还应要求对方注明更换的日期;接受中介服务时,应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特别要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次数、期限及违约责任,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按协议约定进行解决;家庭装修前,应与装修公司仔细研究并签订合同,并妥善保存合同和票证等有关凭据,发现问题要及时和装修公司联系。如被拖延解决,要尽早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以免超过保修期,使问题难以解决。当发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