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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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01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天召开的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十五次会议讨论修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今后,包括南京市副市长在内的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结果,将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当场公布。 领导干部述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这样的工作南京市已经开展了近三年,现在这项制度要有一些新变化了。以前的述职对象主要是政府副市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徐士清说,为了使述职评议的结果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办法(修订草案)》最大的变化是增加第十条,规定了述职评议测评结果在常委会会议上当场公布。同时,根据2004年10月28日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规定对满意和基本满意得票达不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述职人员应当在6个月内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再次述职评议的测评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得票仍然达不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的,提请任命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整其职务。 述职评议前,述职人员名单除了在其所在机关及相关部门公示外,还可以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公开网站及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根据需要,有关部门还可以对述职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