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法院实行爱心“三帮教”审判少年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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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06 新华网 | ||||||||
新华社昆明3月24日电(记者邹峥)3月开学时,当法官将容容(化名)送到亲自联系好的一所高中时,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的她哭了。今年17岁的容容,发自内心地说:“感谢法官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能改恶从善。” 容容的感谢缘自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的爱心“三帮教”。曲靖中院的区鸿雁向记者介绍,爱心“三帮教”是指法庭在接手案件时进行广泛的庭前访问,庭
法官黄汐滨说,在审理上述案件时,因为容容的成绩非常优秀,中考成绩是年级第6名,还获得过年级数学竞赛第4名和校英语竞赛三等奖,法庭确定对她的帮教从失足原因入手。在对容容及其亲友、老师、同学等进行广泛走访后,又确定受不良朋友影响是其失足的原因。随后,法庭在庭审时组成了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定代理人及学校等组成的帮教体系,从法律、道理、亲情和社会的角度进行帮教,使容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清楚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更坚定了要改恶从善的信念。在法庭宣判以后,法官们又亲自为容容联系学校,希望她能在新的环境中走向新生。 曲靖中院少年庭庭长杨开宇向记者介绍,2003年形成的爱心“三帮教”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人性化审判”方法。他说,未成年被告人大多对所犯罪行缺乏判断及控制能力,其犯罪动机往往较单纯,犯罪方法较简单,且多系初犯,与成年人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意性明显较轻。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审判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以后重蹈覆辙。 现在,只有4名成员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以自己的爱心、放弃休息连续工作的热情,感染了更多想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尽力的人。 曾旁听过这种审判的曲靖市一中学负责人裴云说,自己从爱心“三帮教”的方式中受到启发,开始审视过去的教育方法,觉得也许学生自己管理自己、互帮互助,老师从关心入手、加强指导等方式会更受学生欢迎,他们能得到更科学、合理的教育。 当地一些少年法庭在学习爱心“三帮教”的基础上,还延伸出新的形式,比如以突出亲情与感化效果的由女法官组成的“妈妈法庭”,强调普法作用的送法进校园模拟审判等,他们希望用这些方式让爱心“三帮教”发挥更大的作用。(完)(责任编辑:罗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