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将审议供热条例 旁听公民可申请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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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12 生活报 | ||||||||
本报23日讯《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修改稿)》等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条例,拟于4月4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进行审议。本次会议会期四天,允许公民旁听。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大办公厅新闻办获悉的。 本次会议主要议题有:审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我省的供热管理,曾历经了几个阶段。上世纪七十年代前,大多数城市居民烧煤取暖,单位报销烧煤款。 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住房成为商品,房屋更换频繁。1996年,我省出台了《城市供热条例》。 进入本世纪,旧法规明显跟不上新形势。2004年12月24日,我省举行城市供热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为出台新的《供热条例》“热身”。 新条例和旧条例相比有以下几大变化:供热方式多元化;供热市场化;供热部门成验收成员;分户供热、计量收费成趋势;按月交费、分层次计量收费成可能;阻挠抢修属违法;“有碍”装修无人赔;温度指标提高;处罚力度加大。(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