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原市委书记、市长接连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13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昨天,经过8个多小时的审理,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在北京市二中院第三法庭接受了公诉人、法官及辩护律师的讯问。他被指控在其担任绥化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88.9万元。
据悉,马德与王慎义原本是一个领导班子的合作者,马德被抓后,“首先揭发检举出了王慎义”,马德因此被检方认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庭上的王慎义 上午9时30分,身穿黑色高领毛衣、蓝色西服的王慎义被两位法警押上法庭。他明显比媒体上刊登的他任职时的照片瘦了许多,头发花白稀疏。走进法庭时,法庭允许他将一只装满材料的档案袋随身携带。 据称,里面的材料都是他自己写的,即将在庭审最后作自我陈述时所要说的话。“有半寸厚吧。”王慎义的律师向记者描述。 此外,法庭还允许王慎义在接受讯问时可以记录。而对于检方举出的每一笔证据,王慎义都明确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对检方指控的收钱行为和金额,他没有异议。 律师作无罪辩护 王慎义的家属为其聘请的两位律师分别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高子程、曹南江。与前天为“马德”做罪轻辩护的律师不同,他们给王慎义作无罪辩护。 高子程律师说,从受贿罪4个构成要件看,其中有3个王慎义并不完全具备。比如,对有的指控,王慎义并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有的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有的没有为他人牟取利益。同时,王慎义还有认罪态度好、主动坦白交代、自首、揭发检举情节。 “检察院指控他收受13人共17笔贿赂,其中有13笔是他主动交代的,这应该算是他自首情节。”但两位律师都不愿意透露王慎义揭发检举出了谁。 由于与检方观点在性质上完全对立,整个庭审进行得异常艰难而缓慢。尤其在辩论阶段,双方花了近5个小时,三轮发言都在罪与非罪之间进行辩论。 检方认为,王慎义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两位律师认为,虽然王慎义有收钱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而只应受到党纪处分或处罚。不过,王慎义的律师说,他们并没有在起诉书中看到检方认定王慎义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现的语句,因此在庭审最后走出法院大门时,其中一位律师表示:“我的观点可能通不过吧。” 王慎义与马德 今年57岁的王慎义比马德大两岁,被捕前是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厅级),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于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长。 据悉,马德和王慎义的合作开始于2000年绥化撤地建市后,搭班子组建了绥化新的领导班子,但两人的矛盾在绥化是“公开的秘密”。虽然市委书记马德和市长王慎义在经济上都有问题,但他们因利益争夺而互不相容。由于建筑工程发包暗含经济利益,两人都把自己的权力渗透到工程项目中,甚至各自组成了“自己的队伍”。与马德主要靠卖官受贿的敛财方式不同,王慎义的问题主要出在“卖工程”上。 而王慎义与马德的矛盾最终使他受到了“意外的牵连”。在马德因卖官受贿被“双规”后,立即揭发检举了时任黑龙江省环保局副局长的王慎义涉嫌巨额受贿的情节。在马德案发半年之后,王慎义也随之落马。《北京娱乐信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