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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昨审“三号公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43 上海青年报

  嫌犯被控杀害45人强奸10起

  本报讯据《沈阳今报》报道,曾经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杀人、强奸案(辽宁“三号公案”)昨日在沈阳中院开审,该案主犯王强涉嫌杀死45人,强奸10起。

  昨天上午9点钟,辽宁省三号公案主犯王强和四名同犯走进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这起轰
动全国的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恶性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下午4点50分,沈阳中级人民法院11号庭的大门徐徐打开,因为庭审的各个环节进展得十分顺利,预计需要四天的庭审,结果一天全部结束。法庭上,除了两起强奸案外,主犯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

  自2000年起,沈阳南北运河内频频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2000年5月9日,警方发现一对青年男女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南运河东岸。二人都是被刺破心脏而死,女子被强奸。

  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北运河西岸。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两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女子被强奸。

  运河杀人、强奸案频发,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定为“三号公案”,2003年,疑犯王强落网。据检方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共计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起,抢得财物3万余元。

  庭审直击

  被害人家属难掩悲愤

  昨天上午9点钟,法庭开始审理。“王强,你看过起诉书没?”

  “没看过,我不识字。”庭审前,法官和王强的第一段对话因为王强不识字结束了。王强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时间、地点说得十分清楚,即使十年前做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王强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

  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被害人亲属大多红肿着眼睛或面色苍白。这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上午10点半钟,被害人胡家母女即将走出11号庭时,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恨,指着王强开骂,王强不爱听,举起沉沉的手镣,手指对方大声回骂。气得胡家母女冲上前去就要打他,被王强一抬手挡住。

  这起案件中,一些被害人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徐家和胡家分别提出11.8万元和15万元赔偿。王强听说让他赔钱,更一脸不屑。“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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