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影响机关效能行为专项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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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09 河北日报 | ||||||||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吕雪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要求,省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影响机关效能行为的专项举报活动。省效能投诉中心举报电话:0311—7907225;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省纪委监察厅效能投诉中心(河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050052。 举报活动受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据了解,此项活动由省效能投诉中心负责,他们将严肃认真地受理群众举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将反馈办理结果,并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内容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