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格考试有新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1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帅斌彬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新的规定:3月1日起,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申请办证的,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但应参加并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
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5日(双休日照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在榕省直、中央驻闽等单位(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的报考人员在福州市冶山路43号省财政厅旧楼一楼大厅;其他报考人员按各地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地财政局报名。 考试时间:11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