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镇财政所变卖清代文物被罚款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历经近200年风雨的清代寺庙,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财政所和石笋一小居然把它当自己的财产,几千元就卖了(本报今年1月7日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广安区政府已对这两家单位开出罚单:除了警告和退还违法所得外,还被罚款万元。负有管理责任的区文物管理部门被通报批评。 2004年3月至10月期间,位于广安区石笋镇的水莲山寺,分别被石笋镇财政所和石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