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值税起征点下月全面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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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1:07 新华网 | ||||||||
广东省国税局昨天决定,从4月1日起,广东省增值税起征点将全面提高,并在全省实行统一标准,受惠的纳税人达17万户,据测算每户平均每年免缴增值税1847元,全省每年多减收税款达3.14亿元。 省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这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是1994年广东省实施新税制以来对增值税起征点的第二次调整。2003年我省第一次全面提高了增值税起征点,近40万业户享受到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增值税纳税人128万户,其中个人及个体工商户90万户。这次调整后,全省增值税起征点以下业户将增加17万户,使起征点以下的业户数占到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近半数,预计全省每年多减收税款3.14亿元,每年免征税额达到8.6亿元。(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黄锐)(责任编辑:廖敏)(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