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化委员会:不植树就缴45元绿化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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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1:49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将要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履行植树义务的公民,征收“义务植树绿化费”,每人每年要缴纳45元的绿化费。 绿化费按3个工日、每个工日按15元征收。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目前,全疆各地就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征收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
去年7月下旬颁布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团组织中的职工;有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临时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就业人员因故未履行植树义务的,应缴纳绿化费(男性18至60岁、女性18至55岁)。此外,单位、集体未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总量的差额部分,也要缴纳绿化费。 据了解,绿化费主要用于支付为补救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雇用的植树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种苗补助、绿地管护及相关实用技术的推广项目费用等。绿化费由个人缴纳,企事业、机关等单位也可以代为缴纳,但不能重复收费。:(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董少华 (来源:新疆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