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出台多项政策加强士官队伍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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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1:5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王东明)为适应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军队出台多项政策加强士官队伍建设。今后,被选取的士官必须经过院校或训练机构培训,士官选取程序将更加透明、选拔渠道更加多样、培训方式更加灵活。 据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解放军四总部不久前颁发的《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2005年起,被选取的各期士官,必须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这位负责人介绍,军队鼓励士官结合本职工作参加自学考试、院校函授、远程教育等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对部队紧缺的高技能士官人才可以组织到地方科研院所、生产厂家进行培训,必要时可组织赴国外学习。同时,建立院校、训练机构士官教员与部队士官的交流任职制度。 根据《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军队今后将逐步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有专业技能新兵的征召比例,提高士官人才选拔起点;扩大直接从地方招收士官的范围和数量,对于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报经军队总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特招入伍。士官选取将全面推行选取公示制,士官的选取必须经过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机关考核、选前公示、党委审批5项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