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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从来不看人长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2:42 新闻晚报

  据沈阳今报报道昨天上午9点钟,辽宁省三号公案主犯王强和四名同犯走进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这起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恶性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

  法庭上,除了两起强奸案外,主犯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

  被害者多为谈情男女

  2000年5月9日,警方发现一对青年男女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先农坛路南运河东岸。死者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二人都是被刺破心脏而死,女青年被强奸。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二人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均因被刀刺破心脏而死。二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女子被强奸……自2000年起,沈阳南北运河内接连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辽宁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当年,主犯王强落入法网。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

  母亲看儿10秒

  2005年3月23日早晨8点钟,刘凤霞在小儿子的陪伴下站在法院门口。身边站着的是刚刚从铁岭开原赶到沈阳的王强老叔一行七人。

  开庭时间定在9点钟,等待中,老人一直站在人群后头,直到记者提醒她,王强最想看到的是她时,才站到人前。

  9点钟,沉沉的铁镣撞击地面的声音由远及近,王强在法警包围下第一个从通道走过。“王强……”刘凤霞的声音很低,可王强还是应声转头,看到站在左边儿通道处的亲人们,并和母亲对视了大约10秒。然后王强冲大伙儿咧咧嘴,又看了一眼母亲和她手里的照片,闪开了。

  作案不看被害啥样儿

  法庭开始审理,庭外的人渐渐散了,庭里则喧哗声四起,王强的出现引来被害家属的谩骂声,而他表现依然轻松,“那些是被害人家属吗?”他问工作人员。赵俊鹏在上庭后开始不停地鞠躬,他的表现气乐了法官:“你不用客气。”

  庭上,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

  “王强,你看过起诉书没?”“没看过,我不识字。”庭审前,法官和王强的第一段对话因为王强不识字结束了。

  1995年7月8日,南湖公园。王强供认曾和张百岩在此抢劫。“我用刀刺时,他不在旁边儿,他不知道我拿刀。”张百岩是王强的表哥,1995年时,曾和王强一起抢劫过。张百岩说:“那天先去北市场看录像,王强说出去溜达溜达,我不知道南湖公园多远,也不知道溜达是什么意思。后来听到有人喊救命,有个男的冲我这边儿跑过来,和我撞上了,我手上衣服上都沾了血。”

  “青年公园那次,他(张百岩)没参与,肯定是两个人做的,但和谁我想不起来了。”王强回忆起1995年的另一起案子时,声称想不起来同伙是谁。这时法官问他是不是有顾虑。王强一听,笑了“我没有顾虑,都这样了还有啥顾虑呀。”

  王强不识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时间、地点说的十分清楚。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的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即使十年前做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

  被害家属挥拳要打人

  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被害人亲属大多红肿着眼睛或面色苍白。这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上午10点半钟,被害人胡家母女即将走出11号庭时,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恨,指着王强开骂,王强不爱听,举起沉沉的手镣,手指对方大声回骂。气得胡家母女冲上前去就要打他,被王强一抬手挡住。

  这起案件中,一些被害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徐家和胡家分别提出11.8万元和15万元赔偿。王强听说让他赔钱,更一脸不屑。“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说半道儿,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1998年到1999年我有半年没干,当时我也是不想干了,到大连找我弟出海打工,后来因为打了一个武警,没办法又逃了回来,要不没准我就收手了呢。强奸和杀人都是我干的,和他们都没关系。对了,指控中有两起强奸我没干。”

  王强揽罪的同时,另外几个被告在庭审时也将罪行推到王强身上。最后陈述阶段,“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王强用这句话结束了自己的庭审。

  新闻链接 看守所里得到线索

  刘长凯,在大东区看守所做管教。并不参与一线侦破工作。因为正是他,获悉有关王强的线索并提供住址,终使这个杀死45人、强奸10人的杀人狂魔顺利落网。

  2003年6月22日,有一个姓赵的网上逃犯被押进大东区看守所。我看出来他不只那件事儿,应该还有话没说。刘长凯是个细心的汉子。

  在一天和赵某聊天中,赵某向他道出一次合伙抢劫的事儿。赵某称他对自己的那个同伙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惧怕心理。他说那个人很凶,身上总藏一把刀。

  这个人就是王强。赵某说者无意,刘长凯听者有心。他细细地记下赵某说的每一个细节,将它们串在一起,一个长期活动在公园附近、专门以情侣为作案对象、随身带刀的犯罪嫌疑人形象在他心中勾勒出来。沈阳警方将刘长凯搜集的线索仔细比对,认为赵某所说的王强有重大作案嫌疑。

  作者:隋冠卓 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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