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行全面实施房贷新政 执行首日市场反应平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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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3:48 东方网 | ||||||||
东方网3月24日消息:昨天是央行宣布自3月17日起执行新房贷利率的第7天,记者调查了解到,沪上16家中资商业银行房贷新利率政策基本揭开面纱。与四大行总行确定的基本执行下限利率的政策不同,其在上海的分行均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房贷利率方案。 中行上海分行确定为第一套非高档住房贷款利率为5.51%,第二套房以上为6.12%;建行上海分行确定执行6.12%利率,自住房、首套贷款房以及申请人资信良好可适当下浮10%;
交通银行对3月17日后发放的房贷新客户执行6.12%利率,但日存款额50万元以上的VIP客户可执行5.51%利率,已发放贷款的老客户明年1月1日后执行5.51%的利率。 浦东发展银行对第一套房执行5.51%利率,第二套房执行6.12%,第三套房以上在6.12%基础上继续上调10%。 上海银行执行6.12%,但对首付四成及以上的客户执行5.51%。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执行6.12%,上海分行的权限最大可下浮5%(5.81),单笔贷款如按照5.51%贷款发放,须提前向总行报批。 深圳发展银行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口径一致,执行6.12%,可适当下浮。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对一手房执行5.51%,二手房执行6.12%,可适当下浮。 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执行5.51%。 上海农信社执行5.51%。 以上数据为记者当日调查所得,具体变动以银行通知为准。 作者:王庆慧 柯鹏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