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表明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造成3150亿元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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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4: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南京3月23日专电 由国土资源部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主持的《长三角地区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日前完成。调查显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形成“地面沉降”,造成长三角地区经济损失近3150亿元。据悉,苏浙沪三省市地矿部门联手开展的此项调查,先后经历了4年时间,总投资超过2000万元。 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最主要的原因是过量开采地下水。据此次调查负责人、南京地矿
郭坤一说,地面沉降是一种缓变的地质灾害,既会造成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港区码头、地下管线和深井等直接损失,也会造成运力下降、挡潮和排水等间接损失。经评估,长江三角洲地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为3149.71亿元。为监控“地面沉降”,中心设在上海的“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已基本形成,预计到2007年可以监控到长江以北地区。(张良旺) 名词解释 地面沉降一种由多因素引起的地表海拔缓慢降低的现象。在美国50个州中,大约有24个州由于开采地下水、石油和可燃性天然气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意大利的威尼斯,素有“水都”之称,地面沉降非常严重,著名的市政府大楼罗内丹宫已下沉了3.18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