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百条短信感化嫌犯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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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4:11 公安部网站 | ||||||||
1月5日下午5时,涉嫌交通肇事的姚某在潜逃7个多月后,来到湖北省兴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然而,促使姚某自首的却是公安民警的近百条短信。 2004年2月25日19时20分,驾驶员姚某驾驶一辆农用车沿312省道由高阳镇驶往古夫,当车行驶至312省道147.1KM处时,由于处置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将行人陈某撞倒,导致陈某当场死亡。因在此起重大事故中,姚某承担主要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兴山县公安局
兴山警方在多次查找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将其上网追捕。工作中,民警查到姚某使用的手机号码,但多次组织抓捕未果。于是,办案民警抱着试探感化的方式开始给姚某发短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投案自首是你唯一的出路”、“逃得了一时,你能潜逃一世?”、“你潜逃了,你为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想过吗?你为受害人的家属想过吗?”等等,近百条既有施压的、又有人性化的短信通过办案民警的手机不定期的向姚某发送,让姚某深受感动,决定投案自首。 姚某在投案自首后说,近7个月来,我收到办案民警短信近百条,我虽然潜逃在外,但是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来自良心上的、道义上的和法律上的遣责,让我身心倍受煎熬,最终让我鼓足勇气投案自首。(兴山万俊知谭光富 黄星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