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再出重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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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4:29 扬子晚报 | ||||||||
我省今年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收费、阳光招生,以高压态势重拳治理教育乱收费,让“家长清清楚楚交费,学校规规矩矩收费,社会明明白白监督”。这是记者从3月23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2004年,各地和各高校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教育系统当年受理关于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比上年下降11.45%%,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比上年下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在会上强调,今年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并着重抓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通过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要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各地不准擅自扩大服务性收费项目。二是在高校招生中大力实行“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谢秀兰说,一旦发现学校有与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将立即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今年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还包括以下方面:规范各类民办学校、“改制”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公办民助”学校加快“四独立”步伐,制止公办学校违规“改制”行为,查纠办学行为不规范产生的乱收费行为;继续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中招生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学杂费等的行为、违规捐资行为、教育部门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部门通过学校搭车乱收费行为;继续抓好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示范性学校已经达标的要实行动态管理,并向一般性学校延伸,争取5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标。(任松筠)(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