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不该发“党员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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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4:29 扬子晚报 | ||||||||
在泰州,记者听说了这样一件新鲜事:该市非公企业江苏明星减震器有限公司新近出台了一项规定,每月每个党员都有机会享受10元至60元不等的党员津贴。省委党校刘长江教授等认为,这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新情况,值得关注。 据了解,实行党员津贴制,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党员津贴制是由该公司董事长提议、党支部研究决定的,与党员月度工作考核、示范岗、责任区创建活动结合,凡党龄满1年以
说起实行党员津贴的初衷,公司负责人说,员工是企业的财富,党员是员工的表率。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生产部经理张爱民,将全厂300多台普通机床改造成适应本厂需要的数控机床,效率提高40%%;入党2年的车间主任徐森定将喷涂由手工操作改为自动线生产,喷涂件合格率由60%%提高到95%%……给党员发津贴是对党员先进性的奖励,也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省委组织部组织处李志强、泰州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陈翔处长、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党委副书记丁爱民等人都认为,业主给员工中的党员发放津贴,是充满着诚意和对党员的敬意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讲求奉献,不图索取,是党员先进性的体现。企业给党员发津贴,正是对党员先进性的一种肯定和激励。它体现了非公企业老板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也是对党员实行多劳多得的一种有益探索。 也有人认为,党员因政治身份的特殊而享有经济利益的特殊,不利于体现党员与普通员工的平等性。尽管发放津贴是对党员发挥表率作用的奖励,但以党员身份“一刀切”式的奖励,有可能模糊党员在企业中的角色定位。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党务工作者认为,说党员不应享受党员津贴,并不意味着否认党员的合理经济利益。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经济组织从业,党员都和其他员工一样享有多劳多得的权利,但都应当通过合理、科学的分配奖励机制实现,而不宜单纯因为是党员而获得。刘长江教授也指出,员工党龄长短与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并不一定成正比,以党龄长短定津贴标准,值得商榷。本报通讯员 常国梁 本报记者 赵晓勇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