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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物质奖励举报毒品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5:26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3月24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3月23日,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毒品犯罪活动的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举报贩毒每案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根据该《办法》,全社会各界群众都有权利就一切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和公安机关通缉的涉案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根据该奖励办
法规定的奖励标准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该《办法》规定,举报吸毒人员,每查获一名奖励80元;举报非法贩卖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毒品,根据缴获毒品量分为11个等级进行奖励,其中最低的是缴获毒品10克以下的,每案最少奖励300元;最高的是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的,每案最高奖励30万元。

  按照该奖励办法的要求,举报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投递信件等形式进行,也可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举报。其中,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的举报电话为:0871-4099110。领取奖金时,举报人可提供本人或其委托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或邮政汇款地址,由公安机关将奖金划入指定账号或汇款到指定地址。

  《办法》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奖励工作,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刘朝传施晓焰)(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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