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禁山碑”威仪百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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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7:42 江南都市报 | ||||||||
清代纵火者要被罚大戏,立高碑 本报定南讯李立、记者温凡报道:定南一块清代“禁山碑”竟然确保了百余年的山林安宁,其效果不由令人惊叹。近 日,定南县考古工作者一个偶然间的发现揭开了这段轶事。
这块“禁山碑”位于定南县鹅公镇柱石村一座山上。碑身为草白玉石质,高123厘米,宽69厘米,厚10至13 厘米,另有碑足下小上大,根部宽20厘米,长14厘米。碑面磨光,背面、侧面均为斜走錾毛面,碑额刻有“禁山碑”三字 阳文,各以阳圆圈起,碑面四边均刻以云纹,碑文阴刻。大致内容为严禁在柱石山场放火,如果有人放火,无论是谁,一律“ 罚大戏一台,七尺高碑一通”;如果看见有人放火却不抓,罚“戏一台,七尺高碑一通”。立碑时间为清光绪三年。据当地村 民介绍,此碑原在现址西南20余米的山神庙前,1986年移至此处。 据考证,此碑立碑时间为1877年冬,因当地人原有烧荒垦殖的习惯,往往将大面积山林烧毁,为禁止烧山、保护 山林,附近各村百姓共同商议设立此碑。而此碑立后至今129年间,这一带再未有过烧山毁林现象发生,也无焚烧秸秆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