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手指受伤无钱医治揣遗书抢银行请法官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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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5:15 重庆晚报 | ||||||||
一男青年手持一把仿“五四”塑料玩具枪准备抢劫银行20万元,且行抢之前已详细安排了钱的用途,岂料他分文没抢到却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昨日记者从成都武侯法院获悉,行抢者被抓获后曾给法院写了一份要求判自己死刑的申请书,而且希望法官不要将事情告诉他父亲……现场回放夹克之中露出手枪 去年11月4日中午12时左右,成都人民南路某银行大厅里,一身脏衣服的年轻男子引
男子名叫周斌(化名),20岁,简阳来蓉务工人员。据其交代,他用于抢劫的玩具枪是花3元钱在街边小摊上买的。犯罪动机食指受伤无钱医治 周斌为何持枪抢劫银行?在武侯法院,记者查到了一份周的供述,他交代的犯罪动机是:左手食指受伤致残,无钱医治,于是产生了持枪抢劫银行20万元的念头。此外,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还见到了周被抓获时揣在身上的那份遗书,遗书的题目是《最后祝(嘱)托》:“我周某因急事需要一笔钱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特此在贵行借用,深知自己无法在短期内还清,希望死后,自己的五脏可以出售,还清贵行债物(务)……”寻求解脱要求法官判他死刑 遗书中的其他内容,同样让人感到心酸又怒其不争。“我一生有三大憾事:一是对不起自己的父亲,二是对不起范婆婆和曾经支持过我的人,三是社会……钱,我会把10万元给爹,2万元给娘,3万元给支持过我的人,3万元给范婆婆、王爷爷两人,最后2万元给我姐。” 事情并未到此结束,周在被抓获的当晚还挥笔给法官写了一封一心求死的《申请书》,希望法官能判他死罪。 据华西都市报今日报道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