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院:陪审员和法官拥有同样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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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8:5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 张力)记者昨日在采访中获悉,我市各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相关报名、推荐、审查确定人选工作已经陆续结束。部分区县人民陪审员预选人员已经进入了培训阶段,等待最后提请任命。 市民纷纷踊跃申请
自从我市今年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后,我市各区县的单位基层组织和公民个人都纷纷踊跃申请担任陪审员。仅江北区就有108人通过单位或是自己自荐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早在今年1月,江北区法院就开始了预选的推选报名工作。到昨天预选人员40人大名单已经初步确定,培训工作进展顺利。 何时与法官有同样的权力 法院在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陪审员和法官有同样的权力,合议案件时拥有独立表决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