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好、新三好,孩子的身心健康最重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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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9:45 沈阳今报 | ||||||||||
记者邱雪 嘉宾简介:阎光才,男,山东荣成人,教育学博士,副教授。2001年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出站留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工作。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原理、比较教育、教育社会学。 今报:阎老师您好,近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三好学生”的新规定,中小学评三好生用“好学生、好子女、好公民”,取代以往“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传统“三好学生”评价标准。“三好学生”制度的好坏早已争论不休,此次武汉市教育局的新规使这一存在多年的评选制度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您如何看待这个“新三好”? ○阎光才:教育学家顾明远老师说过,评选“三好学生”和教育方针是相违背的,教育方针是要每个学生都变为三好学生,而不是少数人,如果少数人评上“三好学生”就会使大多数人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所以,不管评三好的标准是新的还是老的,都存在着弊端。 今报:武汉市教育局的人士解释,这个“新三好”从严格意义来看与“老三好”没有内涵上的区别,但是比“老三好”在“德、体”方面的要求更具体、更社会性;而在“智”的方面,在不放弃对学生“学习”要求的同时,弱化了“成绩”要求。有人认为“新三好”里的“好公民”强调了公民意识,也有人认为“好公民”在观念上让小学生很难承受。 ○阎光才:公民的概念让中小学生了解并没有不妥,尤其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知识,不过对于小学生来说,公民这样抽象的概念他们不一定能明白其中真正的涵义。如果强调做个好公民,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朴素的交流为内容、使中小学生的民主、公德意识得到提高就很好了,这不但是德育所提倡的,也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受益的。 今报:在“新三好”规定中,“新三好”根据标准进行百分制打分考评,再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学校对每学年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按一定比例予以表彰,表现突出者,上报获得区、市级奖励,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在中考升学时获得一定加分。您如何看待这个具体的考量办法? ○阎光才:中小学生在心理上还不成熟,在他们心理还不成熟时就将他们划为三六九等,这样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不可取。中小学阶段的教育主要是身心健康的培养,知识的学习并不是最重要。只有拥有正常的人格,学生将来进入社会后才能有健康的心态应对社会。如果一个人只有知识,而缺乏正常的人格,这样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人才。不管是什么样的学生,要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成才,任何学生的进步都应该受到鼓励。 今报:对于“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有两种对立的观点,赞成“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一方认为,这一制度能激励先进、使孩子进步、并且“三好”本身没有错。而反对一方则认为评“三好”有的激励功能已经丧失、评选时有不公正现象、评选重结果不重过程。您怎么看呢? ○阎光才:由于长期在应试教育的压力影响下,很多学校的“三好学生”评选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由“三好”变为“一好”,也就是只以成绩好坏为标准来决定学生是否能成为“三好学生”,这严重地违背了“三好学生”评选的初衷,而且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并且一些学生评上了“三好”,就有择校的权利,这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 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是最重要的。把人的精神尊严包括公民的权利、义务用知识以量化,不是教育的宗旨,思想品德需要通过行为评价考量,我个人是很抵触“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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