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安徽省物价部门加强管理规范腌制用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安徽3月25日消息为规范腌制用盐作价,加强腌制用盐供应管理,安徽省物价部门日前对50公斤大包装腌制用盐供应对象的条件及价格作了具体规定。

  50公斤大包装腌制用盐供应对象应同时具备: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符合两条件的,在供应时必须与盐业部门签定腌制用盐供应管理合同。盐业系统腌制用盐供应批发价格按五个价区市场,粉洗、日晒、井矿等三个品种分别定价。来
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