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研究所:长三角地面沉降蒸发315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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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42 山西新闻网 | ||||||||
专家警告,若控制不力将面临高精尖技术企业转移、外资撤出的危险 本报记者邵一乙实习生赵泽民发自上海 国土资源部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目前,长三角地区因地面沉降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已经达到3150亿元。参与该报告调研工作的专家指出,如
这份题为《长三角地区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由苏、沪、浙三省市地质矿产调查部门联合完成,前后历时5年。 课题组成员、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郭坤一研究员指出,据了解,由于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长三角地面沉降大于200毫米的范围近1万平方公里。苏州、无锡、常州(苏锡常)地区的地面下沉已经造成非常大的危害,如果不能得到改善,“沉默的土地危机”随时可能爆发。 专家指出,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包括对建筑楼房、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造成的损失。课题小组成员、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研究所研究员姚士谋指出,因地面下沉导致建筑物寿命缩短、地下仓库潮湿等,从而导致地下建设投资不断加大,造成了间接损失。他举例说,上海过江隧道里的灯需要一两年换一次,即是由于地面下沉而造成的。 针对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问题,专家一致指出,从三大方面保护好水资源是必须采取的措施:一、开采地下水后要及时回灌,同时避免二次污染。二、城市建设应该相对分散,减少过高楼层的建筑物,减少对水流动与循环的影响。三、最紧迫的措施就是,要提倡节约用水和科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课题组专家经过长期调查后得出结论,“各自为政”的治污方式使得这项工作难以取得良好效果。 具体例子是,太湖的圩治很好,但夏季水期过去以后,大家要都把圩里的水抽到外河去,这样就导致外河的水位高于太湖,从而造成又一期洪水的隐患。他们提出,统一协调治污是当务之急。专家对杭州经验予以赞赏,认为杭州虽然也没有完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地方政府花了大力气,而且成效明显。杭州没有出现严重的地面下沉,水环境也较好。 据记者了解,针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地面沉降问题,国土资源部已提出了把地下水开采量从12.7亿方/年调整为1.96亿方/年的方案。同时具体对江苏、上海、浙江三省市安全开采量作出规划。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网络编辑:张国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