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着重审计10种教育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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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1:1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3月24日讯(记者吕岩)根据审计厅今天发布的《2005年全省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4月1日即将进行的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审计调查,将着重检查以下10种行为。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不实行“一费制”,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的;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自行出台相关政策的; 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的的; 违反规定将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或以赞助费的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越权减免择校费的; 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用或代收费用在期终不予结算,变相多收费的; 代收代办业务不按规定进行管理,出现个人或小集体私分、侵吞等行为的;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以及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不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的;未按规定购领、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 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以及违反规定向学校收费或进行摊派费用、通过学校搭车收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 作者:吕岩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