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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哥”撞死劫匪获刑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1:25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 长沙“的哥撞死劫匪案”23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劫后驾车撞死劫匪的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家属36998.78元。黄中权当庭表示要上诉。2004年3月1日晚,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被两名男乘客持刀劫去200元和手机。劫匪逃走后,黄中权驾车先撞倒两人乘坐的摩托车,追上其中一名劫匪姜伟并与其搏斗。当姜伟欲再逃走的时候,黄中权驾车将他撞倒在地致其死亡。案件在长沙市民当中引发了争议。不少市民认为,被劫司机行使了正当防卫的公民权利。
这种观点在的士司机群体中尤为强烈,大多数被访的士司机均表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并担忧“以后的士司机再遭抢劫该怎么办”。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赖忠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黄中权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他说,即使是犯罪分子,他的正当权利也应受法律的保护。死者姜伟与同伙实施抢劫后逃离现场,针对黄中权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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