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食品安全地方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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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1:29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朱峰)“非典推动了公共卫生安全立法,如今又来了苏丹红,食品卫生安全得到空 前关注。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要感谢对苏丹红的追查,这将帮助我们推动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3月24日,记者采访了 多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委员们的意见汇聚成一个声音:尽快立法保障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来自辽宁、北京等多个代表团的约300位人大代表不
吃催熟食品“孩子早熟,大人早衰” 沈阳“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田力的一段发言让人难忘:“含有激素的食品让未成年人早熟,成年人早衰,严重威胁 到人们的生命质量。” 田力委员告诉记者,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立法的提案他已经连续提了三年了。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扫红”,其实还有 比苏丹红毒性大的食品污染更值得社会关注。 田力委员建议,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最重要的是依法管理食品市场,加大对不法商贩的打击力度,处罚要让他们 感到“切肤之痛”。 放心食品 “越评越不放心” 辽宁省人大代表郑雪辉也把关于食品安全法制化的建议,带上今年全省“两会”。她表示,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的最大意义,在于让老百姓知道用什么法规来保卫自己的餐桌,捍卫生命的质量。 郑代表还有一个担心:“放心食品越评越不放心了。”她表示,放心食品评选的泛滥已经让市民无所适从。有些食品 让人“看着放心,吃着担心,曝光后恶心”。有些食品自诩“放心”,其实只是一个“秀”。这体现了社会监管的缺失。 食品安全立法辽宁应先行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系统、完整的法律,各地方政府也没有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 规出台。在今年全省“两会”上,民建辽宁省委提出了,呼吁国家修订现有的《食品卫生法》,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 ;辽宁省研究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管条例》的建议。 在建议中强调,在法规中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理顺各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职责,避免执法交叉和“盲区”;明确 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提高制售假劣毒害食品的风险成本;建立法律追究制度,实现 法律流程的监督机制。 建议还提出,尽快完善我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市场管理办法,改变监管的无序状态。加紧制定我省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明确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的部门责任、处理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 事故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