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六公开”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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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00 黑龙江日报 | ||||||||
为增加高校招生工作透明度,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各高校尽快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在高招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 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高校招生章程,依法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
教育部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的原则,把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抓紧抓实。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