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完善高考申诉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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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40 光明网 | ||||||||
要求高招中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公开记者 郭少峰 教育部昨天表示,针对高招中的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要公开。在高考即将到来时,教育部再次强调了今年高招过程中要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在高招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教育部表示要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以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并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去年,北航、中央音乐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都曾发生过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招生丑闻。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按教育部规定,各地的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教育部为防止高招过程中出现问题、要求高校不得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费。高校必须公示本校调整招生计划的执行结果。此外,还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某一局部地区的生源招收定向就业生,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对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高校要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严格测试程序,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督,并实行入选考生公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