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毒豆奶痛苦近4年,受害小学生索赔2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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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51 新文化报 | ||||||||
“江城吉化豆奶案”追踪 新闻回放:吉林市万方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吉林省学生豆奶产品准入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万方牌学生豆奶。2001年9月4日,该公司将生产的1.7万余袋学生豆奶销售到中油吉化集团公司中小学总校所属的12所中小学校,致使6362人在饮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食源性疾患。经法医鉴定,中毒学生中已构成轻微伤的有近600人。2001年12月22日,
本报吉林讯(记者邢星)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吉林市吉化豆奶事件时隔4年后再掀波澜——一名受害学生于2003年7月起诉中油吉化集团公司中小学总校和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5万余元。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3月23日、24日两天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张虹(化名)是中油吉化集团公司中小学总校下属某小学的学生,2001年9月4日,她在学校饮用了学校配发的豆奶后出现中毒症状。张虹后被医院确诊为头部脑血管痉挛、十二指肠球部溃疡、胃炎及尿汞超标并引发汞中毒。张虹的辩护人对记者说:“我的当事人在事发至今的近四年时间里,不能正常上学,这使她和她的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为此,我们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5129.25元。” 在案件审理中,原告认为豆奶中的汞含量超标3倍,且含有有毒元素苯,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检查豆奶质量时也存在违规现象。法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江城最大非法集资案昨日开审》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