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半年 双方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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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51 新文化报 | ||||||||
“牌匾挡光居民状告熟食店”续 本报四平讯(记者 冬松黄维)熟食店立牌匾天经地义,维护自家的采光权也是理所当然。从去年夏天开始,住在四平市铁西区南湖综合市场一号楼的刘某,和楼下的熟食店因为牌匾挡光还是不挡光的问题打了半年多的官司。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这场官司开始于2004年6月7日,因牌匾挡光一事与楼下熟食店多次交涉未果之后,四平市民刘某将熟食店告上了铁西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拆除牌匾,恢复阳台外形原样,并赔偿自己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费1万元。而被告熟食店认为,自己所立牌匾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并没有影响刘某住房的采光、通风和视线。 双方各不相让,官司一打就是半年。2004年11月29日,铁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0元由刘某承担。 刘某不服判决,于当年12月21日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近日,刘某和熟食店终于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