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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就立法宗旨、实质内容详解《反分裂国家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6:15 中国台湾网

  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96票赞成、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是祖国大陆因应岛内外局势变化、遏制“台独”分裂、争取和平统一目标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近日,中国网《中国访谈》节目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的彭维学、党朝胜两位专家,就《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宗旨、实质内容、岛内反应,以及其他相关热点问题接受了《中国访谈》节目的专访。

  反“台独”是当务之急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时机成熟

  中国访谈:有人说本来前段时间春节包机之后两岸关系有回暖迹象,似乎不该选择这样一个时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也有人对为什么是《反分裂国家法》而不是《统一法》有疑问。首先请您谈谈出台《反分裂国家法》的时机和背景。

  彭维学:今年春节包机圆满成功之后,不少人认为海峡两岸关系有回暖的迹象,但实际上危机还存在。为什么叫《反分裂国家法》而不叫《统一法》呢?主要原因是:目前最核心的任务,当务之急就是反“独”,如果我们制定一个《统一法》的话,我们必须提出统一的时间表,而且从目前来看,这个统一的条件还不成熟。从岛内来讲,他们现阶段难以接受。从美国来讲,也不乐意在这个时候提出。《反分裂国家法》出台的时机和背景,我想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反分裂国家法》是岛内“台独”活动不断升级的结果,也是大陆和“台独”分裂势力进行不断斗争之后的结果。我们大家都知道,台湾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本世纪要完成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事关祖国的振兴和国家的安全。从李登辉执政开始,1996年赴美进行分裂活动,到后来“两国论”,把两岸关系搞得相当紧张。尤其是陈水扁上台之后,“台独”气焰嚣张,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领域等多方面都推进“台独”。陈水扁将在2006年“制宪”,谋求发展“台独”,达到分离中国的目的。陈水扁这一系列的动作把两岸关系推上战争的边缘,不仅危害台海关系,而且损害了中国的统一。

  第二,要回应全球华人反分裂、反“台独”的愿望。从陈水扁、李登辉这一系列的动作,引起了全球华人的强烈反感,他们都要求我们制定法律,来遏制“台独”。

  第三,以法律的形式反对分裂,符合国际惯例。世界各国维护国家的统一,不管是美国1861年的南北战争,还是加拿大等国家都采取相应的措施反对分裂。

  第四,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长期的一个酝酿过程,到目前来讲,时机已成熟。我们的宪法已经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尤其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为我们制定法律提供了非常好的依据和理论指导。

  立法宗旨反独促统实质内容充满善意

  中国访谈:能否谈谈《反分裂国家法》的宗旨和实质性内容?

  党朝胜:《反分裂国家法》总共是十条,第一条规定得非常明确,立法的宗旨就是:第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第二,为了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第三,为了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第四,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关于第一点,主要是针对当前的“台独”分裂势力活动猖獗来制定的。在去年的中台办、国台办“5·17声明”里讲得非常清楚,反对“台独”是全体中国人的首要任务。第二,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时提出和平统一的口号,“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一直是对台的基本方针,在这个过程中,就有必要把一系列的政策予以法律化,把它上升为全民的意志。第三,从目前的形势来讲,台湾问题不仅是影响到祖国的和平建设和发展,也影响到整个亚太地区的局势,从亚太周边的形势来看,台湾问题不仅仅是牵扯到祖国大陆的利益,而且影响着美国、日本、亚太、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稳定,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有制止不稳定因素的义务。第四,因为涉及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每个国家必要的权利,也是很重要的义务。如果不维护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的话,它将损害中华民族的利益,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国家的最根本利益。立法宗旨主要是从这四个层面来理解。

  关于法律具体的实质性内容,我觉得可以讲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立法宗旨。第二部分是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都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这是包括海峡两岸所有中国人的神圣职责,这是从一个中国的原则上讲的。第三,实质性内容有很大的篇幅,包括“五大鼓励措施”和“六大谈判内容”都用了很具体的措施来鼓励和保护两岸之间的交流,鼓励两岸人民共同地维护国家统一,并以法律的形式来承诺两岸之间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只要是为了统一,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判解决。第四,鉴于“台独”分裂势力不会束手就擒,不会轻易放弃分裂活动,还有国际反华势力始终想把台湾拉进去,干涉两岸事务,如果我们不采取非和平方式,那就可能使两岸关系和台海关系更加复杂化。基于这些因素,制定了第八条。此外,为保护台湾同胞权利,该法律还处处体现了祖国大陆的善意,展现我们维护台海和平、维护祖国统一,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两岸问题得到和平解决、和平统一的诚意。

  “台独”分裂活动严重威胁台海和平

  中国访谈:刚才两位都谈到了,当前“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越来越猖獗,请两位谈谈有哪些具体的表现,这些活动的危害性在哪里?

  党朝胜:从目前来讲,“台独”分裂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否定一个中国的原则,否定“九二共识”;第二,通过“公投”、“制宪”等一系列的活动搞“法理台独”;第三,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分裂活动;第四,和前三点有一定的关联,他们一再挑衅、煽动一系列民粹的活动。至于危害性,首先,它动摇和混淆的是台湾同胞对中国的感情、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说简单点,就是让台湾人忘记自己是中国人。这是第一个危害。第二,他在妄想从法律上,从主权、人口、领土、政府等一系列方面,从国家构成方面来否定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想把两岸关系拉远。这两大危害是对岛内而言。而从两岸关系看,他们的动作有可能使祖国大陆被迫采取非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这对中华民族、大陆地区来说,是一种沉重的代价,进而也会影响台海局势。

  《反分裂国家法》对争取和平统一影响深远

  中国访谈:《反分裂国家法》对争取和平统一将会发生怎样的作用呢?

  彭维学:中国人民对此高度支持,《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第一,提供了反“台独”的法律依据。《反分裂国家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立法的细节上,中国立法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高票通过。反对“台独”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是全体13亿中国人的共同意志。目前世界舆论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给“台独”分子当头棒喝,大陆学者认为是反对“台独”的“镇海神针”、“正义之剑”等等。这充分说明《反分裂国家法》是遏制“台独”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二,为两岸的良性互动和平等协商谈判提供了法律保障。过去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两岸交流、促进和平统一的措施,这次是以法律的形式把这些政策固定下来,有益于两岸各方面的交流,有利于两岸的往来。《反分裂国家法》出台以后,可以让岛内的老百姓清楚地认识到台当局搞“台独”的危害,也可以让岛内的民众知道该怎么反对“台独”,为两岸的稳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前景。在这种情况下,更加有利于岛内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台商到大陆投资,有利于两岸和平统一。

  第三,我们看到法律通过以后,有利于调动一切反“独”的积极因素。《反分裂国家法》是依法治国的体现,以法律的形式凝聚国民的力量、凝聚民族的力量来捍卫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调动一切的因素,使大家投入到反“台独”的战线上来。

  第四,反对外国势力干涉。前面我们已经讲了,用法律的形式来反对分裂是国际惯例。我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之后,明确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不允许外部势力干涉,这个立场应该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这就是说,《反分裂国家法》为我们反对外国势力干涉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法律的武器。台湾的舆论也有这样的评论,因为中国的不断强大,美国需要中国在国际事务上的支持,加上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为“台独”划上了一条红线,也为外部干扰台湾划明了一条线。

  “非和平方式”不是针对台湾人民而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

  中国访谈:刚才两位说到,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采取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为什么说《反分裂国家法》不是一部针对台湾人民的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

  党朝胜:《反分裂国家法》中规定的非和平方式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而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为什么要这么讲呢?《反分裂国家法》是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一部法律,它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如《反分裂国家法》用“五大鼓励措施”鼓励两岸人民的往来,鼓励两岸经济交流的发展,鼓励两岸文教、科技等等交流,鼓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鼓励维护台湾稳定发展的其他活动。同时,又从“六大谈判内容”鼓励两岸协商谈判,什么都可以谈,为两岸协商提供了广阔空间。从这个方面来讲,该法主要是出于保护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

  而第八条所规定的,当“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制造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在这种的情况下,会采取非和平方式实现统一。这个方面是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对“台独”分裂势力采取非和平方式。非和平方式是对付“台独”分裂势力的,而更多的措施是保护台湾同胞的,是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从这个方面来讲的,这个法律不是一个战争法,而是两岸和平法,或者说是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重要的法律。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全面地理解。国际反华势力在歪曲事实,夸大其辞的一点,就是以偏概全来把这个法律说成是战争法,说它是开给解放军对台动武的空白支票等等,这是歪曲事实。《反国家分裂法》的真正意义是和平法。

  对台湾民众的反应需要进行冷静、客观地分析

  中国访谈:《反分裂国家法》出台以后,台湾民众的反映怎样?

  党朝胜:这一点我们要客观分析。《反分裂国家法》出台之后,岛内更多的人是听他们的媒体说什么,而许多舆论迫于压力,不得不听他们的领导人、所谓的“政府”说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台湾民众显得有些盲从。鉴于这种现实,我们应更多地了解岛内那些有水平的、理性的,了解两岸事实的人,包括研究两岸关系的著名学者怎么讲。事实上,他们多数都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维护两岸和平的法律,呼吁台湾当局,包括台湾民众更多的关注我们的善意。我们不能只看到现象,看到有一些人跟着“台独”分子后面跑,跟着反对。这没有真正了解台湾问题,没有真正了解台湾社会的舆论结构。要看清楚它的背后是什么。很多真正了解两岸关系的学者都是呼吁台湾当局要冷静、客观地对待《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事实上是给两岸关系提供了新的契机。从舆论来看,法律在岛内引起了很正面的反响。最近,民进党想组织一些反反分裂国家法的活动,有很多人呼吁普通民众,不要跟着台湾当局跑,不要上当,不要为分裂势力制造一种“台独”声势上扬的假象。

  “得”字体现了主动权在我

  中国访谈:在《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有这样一句话“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这句话中的“得”是什么意思?

  彭维学:这个“得”字在《宪法》中出现过。最主要的意思是:第一,用非和平方式,采取任何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不受外部势力干涉。第二,“得”字体现我们法律的强制性,我们可以,也有权利这么做。

  采取非和平方式有三个前提,具体内容不可能一一列举

  中国访谈:什么是非和平方式和其他必要的措施呢?我想问一下,其他的措施可能包括哪些方式呢?

  彭维学:这个问题要具体的界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和其他必要措施有三个前提。第一是“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事实。我们已经强调“公投制宪”,在“宪法”层级规定变更所谓“国旗、国徽、国歌”,另外成立“台湾共和国”等等方式,已经造成台湾分割出去的事实。第二,或者发生导致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为什么不用“动武”而用“非和平方式”来表示呢?如果我们用非和平方式和其他措施的话,我们可以掌握主动权。国际学者或台湾的一些学者认为,非和平方式包括经济制裁、贸易报复等等,最高的就是军事手段,细分又有很多,比如导弹试射、攻占台湾外岛、攻打台湾军事设施等等,还有的说我们的导弹多少分钟打到台湾,还有陆海空三军同时占领台湾等等。当然非和平方式其实是很多很多的,不仅包括动武。法律讲得很清楚,如果“台独”没有跨越“台独”红线,我们不会采取非和平方式,如果跨越底线的话,我们就会采取措施。

  中国访谈:刚才您谈到了前提条件的界定,有人担心,用“非和平方式”的前提过于笼统和主观性太强了,两位是怎样看待的呢?

  彭维学:这个问题我们一再强调,我们这个法是和平法,是反对“台独”的和平法,是保护台湾同胞利益的法,从根本上而言,以和平方式统一是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我们国家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是如果说,“台独”分裂势力跨越了底线,我们必须采用“非和平方式”或“其他必要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岛内的民众也这样认为,只要不搞“台独”,两岸就会相安无事。我们三个前提是很明确的。如何列出100项具体内容,他会提出101项,所以不可能一一列出。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体现了平等原则

  中国访谈:《反分裂国家法》中规定,“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我们如何理解这一概念?

  彭维学:第2条草案内容,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后来在修正的时候,我们改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个说法是受到岛内民众是认同的。十六大时候,大陆提出“一个中国”的新三段论,这次用法律的形式表述出来,即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我们过去提“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有一些台湾人民不理解,或者不太乐意接受。现在把它改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以后,充分体现了我们平等的原则,充分体现了我们尊重台湾同胞,依靠台湾同胞,也是大陆善意的很重要的体现。包括我们讲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也是充分地考虑到台湾人民的意愿。

  历史证明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党朝胜:为什么讲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战遗留问题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历史,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历朝历代的记载,还是台湾现代的文化、习俗包括血缘关系,等等一系列都说明了这一点,在19世纪末,日本帝国主义把台湾侵占了,但是在二战结束之前,《开罗宣言》以及《波茨坦公告》都说清楚了,台湾的一系列岛屿都必须归还中国。在1945年10月25日,台湾就已经正式归还当时的国民政府了。事实上台湾现在都还记录了非常有意义的日子,称之为“光复节”。从1945年10月25日正式交接以后,台湾就已经回到了祖国的大家庭里面。后来为什么台湾又和大陆分割开来呢?主要是抗日战争结束后又发生了国共内战,1949年蒋介石集团败退到台湾,使两岸暂时处于分离状态,后来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一直延续到现在,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当时解放军的实力不够,不能够过海,不能够把这个地方解放,导致这个状况一直在延续,所以说台湾问题是一个内战遗留的问题。

  两岸谈判无法进行的症结于台当局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

  中国访谈:现在海峡两岸无法进行协商和谈判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党朝胜:两岸无法进行协商和谈判,最关键的一个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台湾当局拒不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拒不承认“九二共识”。最核心的问题就在这里。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发表对台重要讲话时讲得很清楚了,症结就在这个地方,他也说出了,解铃还需系铃人,只要台湾当局承认我们的共识,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不仅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以及台湾在国际上的身份和活动空间的问题,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的问题,两岸和平发展的框架问题包括一系列的问题等可以谈,关键是结束分裂活动,承认一个中国。

  台当局歪曲《反分裂国家法》意在欺骗岛内民众、误导国际舆论

  中国访谈:台湾当局、岛内“台独”分裂势力在《反分裂国家法》公布之后的种种言行,他们的用意何在?

  彭维学: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之后,台湾当局是相当关注的,一直进行诬蔑、攻击《反分裂国家法》。他们主要的言行:第一,攻击《反分裂国家法》是“片面改变现状”。第二称《反分裂国家法》是战争法。第三,称《反分裂国家法》侵害台湾民众的权利。事实上,岛内有识之士及不少媒体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亚洲稳定,有利于促进台海交流,有利于保护台湾人的利益。

  台当局为什么一再欺骗民众呢?第一个是要通过歪曲、诬蔑、诋毁等手段,影响我们的立法进程,想让我们的政策逐步朝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第二,岛内很多人讲《反分裂国家法》是陈水扁造成的,这不利于陈的施政,因而陈通过多种手段来煽动、欺骗民众,煽动民众对大陆的恐惧、仇视,煽动不满。第三是因为陈水扁搞“台独”已被国际社会视为“麻烦制造者”,通过煽动、诬蔑《反分裂国家法》来误导国际舆论、欺骗国际社会。现在他已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被欺负的形象,想借此摆脱“麻烦制造者”的形象。

  中国网200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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