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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撞死劫匪被判刑惹争议 法院称已超出自救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7: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司机多认为是正当防卫,而法院则称已超出自救范畴

  据新华社电 长沙“的哥撞死劫匪案”前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劫后驾车撞死劫匪的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家属36998.78元。黄中权当庭表示要上诉。2004年3月1日晚,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被两男乘客持刀劫去200元和手机。在劫匪姜伟逃跑时,黄中权驾车将他撞倒在地致其死亡。
案件在长沙市民当中引发了争议。不少市民认为,被劫司机行使了正当防卫的公民权利。这种观点在的士司机群体中尤为强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赖忠表示,黄中权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死者姜伟与同伙实施抢劫后逃离现场,针对黄中权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结束。此后黄中权驾车追赶并将其撞死,已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以交通工具高速撞人的严重暴力伤害行为也超出了自救行为的范畴。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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