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解读:刑事审判实现“零超审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8: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罗颖、杨媛、曾璇、骆苹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向人大作出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由于建立防超审限长效机制,去年底刑事审判实现“零超审限”、“零超期羁押”,民商事超审限案件减少了90.09%。 报告中提到,在2003年集中清理超审限案件的基础上,法院通过建章立制防止“边清边超,前清后超”,初步形成了纠防超审限的制度体系。
“执行难”的老问题去年也有所改善:受理执行案件3066件,执结2559件,执结标的金额45.92亿元,增长17.72%。成功执结宝华大厦“烂尾”楼系列案,在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 报告提到,对于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对拆迁人、被拆迁人要求解决补偿和安置争议,经审查认定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裁决不合法的,改变以往一律判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重新裁决的做法,尝试直接判决变更原行政裁决的补偿和安置内容。此举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利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