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查处两大案总值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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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8:59 深圳晚报 | ||||||||
建行查处两大案总值4亿 事发吉林省分行,责任人已被追究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谢登科张建平)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披露,建行吉林省分行两起重大案件的处理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05年2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年前发生在建行吉林省分行原营业部所辖的朝阳支行、铁路支行的一起金融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发生在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间,当时诈骗团伙以长春市铭雨集团为掩护,拉拢腐蚀银行工作人员,采取私刻印鉴、印章,伪造资信材料、担保文件等手段,进行贷款、承兑汇票的诈骗,诈骗总金额为32844万元。 2003年初,建设银行对此案内部涉案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36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其中,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兼营业部总经理杨森被撤职,总行在全行范围内对吉林省分行予以了通报批评。涉案的原铁路支行副行长郭强、朝阳支行营业部原主任于文辉等6名内部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次审判中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近期,有关媒体报道了建行吉林省分行有官员涉嫌携800万美元外逃。此案系2004年12月,建行吉林省分行在机构整合中自查发现原长春市分行(后省分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原负责人王兴泉涉嫌挪用资金,当时立即报案,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报告,无人员潜逃。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