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钻石大盗案终审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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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1:49 新京报 | ||||||||
25名外籍被告此前多次作案,共窃613万余元珠宝 本报讯上海市高院昨天对“5·13”上海世贸商城钻石盗窃案的25名被告人进行二审宣判,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终审裁定。 25名被告人系哥伦比亚、秘鲁、哥斯达黎加国籍。去年5月12日至17日先后在交通银行
上海市一中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5000元,并处刑满后驱逐出境。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上海市高院经二审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新闻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