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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运管费可以不交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2:0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通讯员林祝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从4月开始,出租车运管费将停止征收。

  福州市每年每台出租车的运管费为672元,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征缴。2004年,福州市出租车运管费共收缴252万元。

  此外,出租车的客运附加费方面,福州市公路稽征部门也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预计近期也将有所减免。

  近期油价上涨,出租车经营者反映成本增加的问题,福州市运管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研,至于运价是否调整,该人士表示还无法确定。

  客运线路经营限6年

  本报讯今后,我省客运市场不再“只进不出”,严格的客运线路经营期限制度,将打破线路经营权“终身制”。昨日记者从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福州市客运经营期限暂定为6年。

  今年起,福州市将严格实行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制度。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8年,福州市暂定为6年。经营期限到期,管理部门可以收回线路经营权,经营者应重新申请许可。

  在期限内,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也将实行经营权“退出机制”,目前,关于“退出”的全省认定、执行标准都还在制定中,比如按照记分方式,分值达到规定值就认定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法吊销客运车辆经营许可,收回道路客运车辆线路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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