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建省军转干部选择去向放宽配偶安置更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2:0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今后我省军转干部安置地区去向将有更多选择,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也更有保障,在2年工作适应期内,不得解聘随调配偶。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省人事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规定,我省将适当放宽部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去向条件,即
在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的军转干部,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军转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政府应参照其职务等级和职业,与军转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根据军转干部随调配偶本人意愿,采取发给一次性补助费,由本人自谋职业,也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或其他灵活就业方式予以安置。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