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对外来人员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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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2: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3月25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实施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此举意味着,对外地来京人员在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限制被取消,政府将对其实行与北京市民一视同仁的管理和服务。 据悉,《暂住证》、《婚育证》仍将继续保留。
(刘江) 另据北京消息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制订了示范合同文本,从劳动合同期限等7个方面对北京建筑市场进行规范,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工资支付的基础管理工作,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日期、支付方式等,并且约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建筑施工企业还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等。 (奚宇鸣)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