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严禁使用旧版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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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3:36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陈二厚)针对极少数地区税务机关仍使用旧版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导致一些纳税人和消费者取得的发票不能按规定入账,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据悉,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的统一识别和查询,全国税务机关从2005年1月1日起推行了统一的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