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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院长被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5:38 时代商报

  【本报讯 】(李斯阳高方亮时代商报驻抚顺记者李博)最近,锦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院长李学民涉嫌滥用职权一案。

  据检察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学民原系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其下派担任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院长期间,于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指令该院经济庭庭长李某某、副庭长翟某某、执行庭庭长侯某某先后组织经济庭审判员不经任何法定诉讼程序,4次
为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出具核销不良贷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120份,收取诉讼费66.25万元,存入自设小金库账户。在交通银行总行依据上述非法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核销不良贷款的企业时,有9户不具备核销条件,本息合计4622.63万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此案现已移送公诉部门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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