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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救济费不年审竟停发 日期4月1日至6月28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7:05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从4月1日开始开展2005年度基本养老金和定期救济费领取资格验证,逾期不办理资格验证的将停发相关待遇。

  据介绍,本次基本养老金、定期救济费的年度验证时间安排在二季度(4月1日至6月28日)。验证对象为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04年底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
休人员和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电力、铁路、煤炭、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行业统筹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验证范围。居住在本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验证手续,居住在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人员,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社会劳动保障所办理验证手续。参加南京市建筑业养老保险的,仍在市建设银行和邮局养老金发放网点办理验证手续。

  养老救济费不年审竟停发 日期4月1日至6月28日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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